1.“丁忧” 是指古代官员的父母去世后,官员必须解职回乡守孝的制度。最著名的“夺情”案例是张居正。明代张居正在父亲去世时,因推行改革正处于关键期,万历皇帝下旨“夺情”,让他留在京城继续办公,这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政治风波。
2.“大计之年”:“大计”是古代考核制度中**“考察”的一种,专门针对地方官**(外官)。主持者:明代由吏部和都察院共同主持;清代则由皇帝授意,吏部具体执行。周期:每三年举行一次。考核对象:上至布政使(省长级别),下至知县、基层小吏。
3.“肇罗道”是“肇罗阳道”(或简称肇罗道)的缩写,属于清代地方政权中的道员(俗称“道台”)。名称由来:取自其管辖的首字。主要管辖当时的肇庆府、罗定直隶州(有时还包括阳江等地)。职位衔级:担任此职的官员称为“道员”,官阶通常为正四品(加衔可达从三品)。“肇罗道”是清代管辖广东肇庆、罗定一带的道台,是一个集行政、司法、军事监察于一身的高级地方官职。
4.“帘差”是清代科举考试中的一种特殊临时差事。在清代的乡试(省一级考试)和会试(国家一级考试)中,为了严防舞弊,考场被分为内帘和外帘两个完全隔离的区域。被派往这两个区域工作的官员统称为“帘官”,而他们所担负的这份差使就被称为“帘差”。
5.“休致”就是古代版的荣休。对于一个清代官员来说,能够平平安安地“休致”回家,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圆满的政治生涯终点。
6.“布政使”:在明清两代,布政使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职位,它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长官,通俗点说,相当于现在的省长(但在清代,其职权受总督、巡抚节制,更接近于常务副省长兼民政、财政厅厅长)。